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生产性服务业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我厅将按规定对提出意见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7日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邮编:610013)
联系电话:028-86260373 生产性服务业处
附件:1.2022年度四川省级工业中心拟认定名单
2.第四批、第五批四川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拟复核通过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