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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高新区2018年(第二批次)人才专项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来源: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实施“金熊猫”计划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成高委发〔2018〕3号)的文件精神,将于近期开展成都高新区2018年(第二批次)人才专项奖励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支持标准

对于重点企业引进的年薪在10万元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证书的人才,给予每人每年最低1500元、最高5万元的奖励。具体条件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才专项奖励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

1.申报人条件:

(1)申报人与成都高新区重点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被企业连续聘用时间达1年(含1年)以上;

(2)申报人年薪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证书。

2.申报人所在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高新技术企业;

(2)入选创业人才项目的企业(含原创客项目企业);

(3)入选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的企业(含原金融人才项目企业);

(4)软件行业重点企业(高新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5)生物医药领域重点企业(有1类新药或III类创新医疗器械进入临床;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

(6)新经济领域重点企业(入选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计划双百工程的企业);

(7)入驻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企业。

3.申报企业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享受“一事一议”人才奖励相关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本政策。

(二)支持标准

支持标准.jpg

 

二、申报流程

登陆线上申报系统(www.cdhrsip.com/user/login)注册企业账号→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初审通过后下载复审材料(含《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企业基本情况表》、《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申报材料诚信声明书》)、准备其他复审材料→在系统中自主选择复审的时间和地点→按照选择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复审→复审通过后在系统中确认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并等待终审→登陆网址查看申报进度。

三、申报材料

(一)初审

按照线上申报系统(www.cdhrsip.com/user/login)提示,填写相关材料。于初审通过后,下载复审部分材料。

(二)复审

1.以下材料初审通过后在线上申报系统中下载:《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企业基本情况表》、《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申报材料诚信声明书》,以上3项请下载后加盖公章(一份)。(已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管理的企业,在《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加盖高新区税务局公章;未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的企业,请提供申报人完税凭证原件等相关材料,以供核实申请表上税种、税目、所属日期等信息。)

2.申报人相关材料,包括:①最高学历证书或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或高级技师证书原件;②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合同全文);③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请按照《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的申报人员顺序将材料放好,以便复审。

申报人所在企业相关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②企业劳动保障年检表原件或社保部门开具的人数证明(证明时间为申报年度12月);③以下材料任选一项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入选创业人才项目、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的证明材料、入驻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证明材料、高新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入库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证明材料、1类新药或III类创新医疗器械进入临床或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正式批文、入选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计划双百工程的正式批文;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准备材料后,在系统中自主选择复审的时间、地点,然后按照复审的时间、地点,带上齐全的材料到现场复审。

4.温馨提示:

(1)本批次申报2017年度人才专项奖励,申报企业应提交2017年度相关数据。

(2)企业“开户账号”及“开户行”用于奖励款项使用,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复审通过后在系统中对企业“开户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在系统中点击确认提交。如若出现因申报企业账户填报有误导致误发或无法发放等情形,将纳入企业项目申报信用记录。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并在系统中申请企业信息变更。

四、注意事项

(一)网上填报资料,初审通过后按照提示下载复审表格。

上年度已提交至系统的申报人员信息可直接从系统历史数据中导入。本年度新增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需要全部提供,去年申报过的人员复审时只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完税凭证(《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加盖高新区税务局公章无需提供)。

(二)复审申报资料:

1.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身份证、营业执照、劳动保障年检表、证明企业资格证书、文件等原件查验后返还;

2.《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企业基本情况表》原件、《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原件、《申报材料诚信声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明企业资格证书、文件等复印件(盖公章)、社保证明原件或劳动保障年检表复印件(提交有基本信息首页、“已年检”字样的页面及人数证明页面的复印件)、完税凭证原件(《成都高新区人才专项奖励汇总表》加盖高新区税务局公章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等资料查验后由复审单位留存。请按照以上顺序将材料整理齐整,以便复审。

3.其他事项:

(1)以“创业人才项目(原“创客项目”)、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原“金融人才项目”)名义申报本奖励,申报时及申报时上一年度,创业人才本人及金融人才本人需与企业有劳动关系,如期间已离职,企业将丧失申报资格。

(2)2016年后获批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原“金融人才项目”)企业人才本人到金融服务局申报“金融人才奖励”,人才所在企业的其他员工申报“人才专项奖励”。2016年前获批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原“金融人才项目”)企业(包括金融人才)可申报此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的企业(含原创客项目企业)、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的企业、软件行业重点企业、入驻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企业选择企业类型后需在对应类型企业列表中选择与自己企业名称一致的企业名称,如有疑问咨询人才中心老师。

(4)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审核情况报成都高新区人才奖励评议专委会审定。

五、申报要求

(一)总体申报时间:10月22日至11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1.初审日期:10月22日至11月2日;

2.复审日期:11月5日至11月16日。

(二)复审地点:成都高新人才服务中心(成都高新区天府三街ICON大源国际中心A3栋3层窗口、成都高新区天目路2号高新西区政务服务中心20号窗口)

(三)申报咨询电话:028-85155164、028-85184900、028-64332600

(四)电子邮箱:gxrcc508@126.com

(五)QQ群:624026763、575205235、861853697

(六)重点企业资质咨询:

1.高新技术企业、软件行业重点企业、新经济领域重点企业:

联系人:陈宏伟 ;联系电话:028-69760828;

2.创业人才项目:

联系人:万天源 ;联系电话:028-68864378;

3.创意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项目:

联系人:李昊坤 ;联系电话:028-67672973;

4.生物医药领域重点企业:

联系人:谢灵瑶 ;联系电话:028-85194329;

5.入驻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企业:

联系人:陈科任 ;联系电话:028-87317703。

 

 

 

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