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四川省试点,加快我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资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总工会、省国防科工办等十一部门认真研究,共同制定下发《四川省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办法》(下称《办法》)。
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市州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按照《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
附件:四川省建设创新型企业工作办法(试行)
省科技厅 省委宣传部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国资委 省国税局
省地税局 省质监局 省知识产权局
省总工会 省国防科工办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