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2年7月22日-7月29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传真、来访等形式,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或成都市财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市纪委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 61886372;
市经信局机关党委 61885837;
市经信局网络信息安全处 61883975;
市财政局企业处 61882554;
来访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a座楼209室;邮编:610042。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