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区纪委监委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电话:64320039
区经信局企业服务科 电话:83977135
成都市新都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