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日—2021年11月7日。
二、反映形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成都经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三、联系方式
驻区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88459658
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 84858995
附件:2021年度《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工业经济稳中求进的十条政策措施》部分奖励项目拟奖补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