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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参评专利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13        浏览量: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以下称《通知》),为认真组织做好本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二、组织申报

        (一)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负责全省的申报推荐工作,根据《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知办发管字〔2018〕20号)和《通知》要求,指导市(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展申报工作,组织对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审核、评审,按要求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推荐申报资料。

        (二)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单位组织指导本系统(辖区、专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特别是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企业、省级专利实施资金重点资助项目企业、重点高校申报高质量的专利项目参评,认真填写推荐函。

        (三)请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修订版)》,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特别要注意收集相关应用证明材料。

        (四)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下简称示范城市)(成都市外)、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按照评选《通知》分配名额推荐、(自荐)。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年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五)院士、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统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推荐工作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三、材料报送

(一)院士推荐

        (1)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项目电子件以光盘或U盘存储。

(二)单位推荐和自荐

        (1)推荐函1份(纸件和电子件,正式公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3)。

        (2)项目资料1份(电子件),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

        所有项目的电子件存储在一张光盘或U盘中,并用标签标注推荐单位名称。

(三)填报要求

        1.推荐单位报送申报材料推荐函及汇总表(纸件及电子件各1份),纸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2、3。各推荐单位建一个文件夹,内含全部报送内容,以“中国专利奖+市州(部门、院士)名命名。

        2.成都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园区、企业推荐(自荐)参评项目,按上述要求单独建文件夹,在申报材料汇总表备注栏分别标注:成都市推荐、示范城市推荐、示范园区推荐、示范企业自荐、未标注的为其他申报项目。

四、报送时间

        申报、推荐材料由各推荐单位汇总后(纸件和电子件),格式见附件1,请于10月13日前报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统一汇总全省申报、推荐、自荐专利项目,并组织审核、评审和公示,评审办公室根据评选结果统一推荐上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2022年修订版)、《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2022年修订版)等材料表格请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https://www.cnipa.gov.cn/col/col41/index.html,本通知可在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网站下载:http://scipspc.sc.gov.cn。未尽事宜请与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联系。

        联系人:罗宇   唐湘潍

        电话:028-85577071   85577629

        邮箱:sczlss@163.com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二号  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产业促进处

        邮编:61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