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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1      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     浏览量: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8日
成都市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

       为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世界赛事名城建设,根据《成都世界赛事名城建设纲要》《成都市“十四五”体育产业建圈强链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等文件,制定本政策。
       一、做大做强市场主体
       (一)打造体育产业品牌示范。鼓励各区(市)县、市场主体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建市级、省级、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项目),对获评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获评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二)鼓励体育企业升规入统。对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体育制造业企业,按我市工业企业“新上规”政策给予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体育服务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本政策其他条款组织实施时,优先支持已入统体育企业。
       (三)开展体育企业梯度培育。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壮大,根据企业经营收入规模、增速和贡献,对评为行业“小巨人”“瞪羚”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奖励。
       二、支持体育科技研发应用
       (四)支持体育科技创新。聚焦关键硬核技术攻关,鼓励体育企业申报创新应用实验室,对获得认定的优先纳入新经济天使投资基金项目储备库,并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直投支持。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体育企业申报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对承担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的体育企业,根据股权融资、市场订单、营收规模等绩效目标分阶段给予项目成本的15%、最高200万元资助。
       (五)推动体育科技成果应用。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在体育产业领域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示范,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支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支持游戏电竞产业发展。支持健康向上的体育竞技游戏研发、电子竞技直播运营、体感游戏引擎打造、电竞+衍生品开发等新兴业态发展,支持集聚电竞研发、赛事、培训、直播等全产业链条的专业园区打造,对通过年度公开申报评审立项具有良好产业带动效应、具备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游戏电竞产业化项目,在项目启动后给予项目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实际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拓宽体育企业融资渠道
       (七)鼓励体育企业上市融资。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给予20万元补助。对拟在沪深北交易所上市的体育企业,上市申请被证监会受理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发上市的体 育企业,按照实际募资净额(扣除发行费用)的1%给予最高350万元奖励。
       (八)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研发适合体育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体育企业申请“体育贷”“文创通”“科创通”等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申请贷款利息、担保费、保险费等融资成本补助。
       四、培育引进体育人才
       (九)支持体育产业人才发展。将体育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发展规划,加大体育人才引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运动员、裁判员、产业运营等体育人才落户成都。推动将体育高层次人才纳入市级重大人才计划,给予入选人才资金资助、安居服务、职称评定、交流培训等综合支持。鼓励有关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类专业,重点培育体育用品研发、赛事策划运营、场馆运营、体育品牌营销等专业人才。
       (十)鼓励社会培训机构培养竞技体育人才。支持社会体育培训机构培养的运动员进入各级专业、职业运动队和代表成都参加高级别体育比赛,对输送进入专业、职业运动队的按照运动队等级给予奖励,对代表成都参加比赛的按照参赛项目、级别、成绩对应给予奖励。
        五、夯实产业载体支撑
       (十一)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对投资新建或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厂房、仓库、商业设施等改造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已正常对外运营1年以上的示范性体育场地,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最高100万元补贴。
       (十二)鼓励社会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对社会投资建设、已正常对外运营1年以上的示范性开放场馆,根据公益性开放的面积、开放时间和开放人次等进行评估,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
       (十三)支持文体旅商农融合项目建设。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公园城市自然山水资源,打造山地、冰雪、水上、汽摩、航空等体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项目,发展户外休闲运动和体育旅游。对符合旅游核心要素条件的重大融合性项目,根据我市旅游业相关政策予以支持。
       六、扩大体育新消费供给
       (十四)支持申办举办品牌赛事。鼓励社会力量引进或自主举办品牌赛事,对落户成都的国际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最高800万元办赛补助;对成都自主培育、市场价值大、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每次给予最高500万元办赛补助;在成都举办全国知名体育赛事,每次给予最高300万元办赛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办赛成本的50%。支持职业体育发展,对在成都注册并冠“成都”队名,参加国际高级别职业比赛或全国高水平职业联赛的职业俱乐部,按项目类别、赛事等级、参赛成绩等,给予每赛季最高2000万元奖励。
       (十五)支持体育类城市首店发展。鼓励国内外零售品牌在我市开设可穿戴运动装备、智能健身器械、体育运动鞋服等方面的全球首店、中国(内地)首店、西南首店、成都首店,根据相关政策择优给予奖励。
       (十六)支持电竞游戏市场拓展。对上线满1年并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电竞游戏产品,根据下载量、用户活跃度、衍生赛事规模等条件,对电竞游戏研发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十七)支持展会赋能体育产业发展。鼓励搭建体育产业交流交易平台,引进或自主举办行业品牌展会,对符合体育产业发展方向、对体育消费具有较强拉动作用的体育展览、体育会议,根据展会规模、级别等因素,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
       七、提升体育资源配置能力
       (十八)引进国际体育组织和总部企业。知名国际体育组织及其关联企业在成都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租用办公用房开展相关体育业务的,可每年按自用办公用房租赁合同金额的50%且最高100万元给予房租补贴,最多不超过5年。体育企业在我市设立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总部,可按规定享受我市总部经济政策。
       (十九)支持体育企业“走出去”。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体育企业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体育品牌,支持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走出去”。对总部在成都且对外贸易业绩优秀的体育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二十)鼓励体育社会团体发展。发挥体育行业协会在引导产业布局和拓展业务领域等方面的指导、协调、服务、监督作用。对运行规范、实绩突出的体育社会团体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本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行业主管部门项目或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由市体育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本政策自2022年12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