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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专利代理人有哪两种?
发布时间:2020-11-17      来源:成都涉外专利代理     浏览量:       涉外专利代理人有两种,“内到外”和“外到内”,内到外的涉外专利代理人主要负责就是将国内申请人的技术方案拿到国外去申请,外到内的涉外专利代理人主要负责的就是外国申请人通过巴黎公约或者PCT途径将其技术方案拿到国内来申请。
      先说一下内到外的情形,由于国内研发能力比较强的企业绝大多数都是只做国内市场,而且由于向外申请所发生费用比较高,所以即使做国际市场的申请人也会只选择几个核心技术放到国外做申请。由于不同国家的专利制度不同,专利代理人采用的策略也就不一样。如果只进入欧洲这样和中国专利法比较类似的国家,往往都是采用巴黎公约的方法,现在国内做一个申请,然后在一年内再用优先权的方式在国外申请。如果要进入美国这种专利制度比较宽松的国家,就采用PCT途径,可以在国际申请阶段将权利要求做的比较宽泛,保护主题更广泛,再根据进入的每个国家情况的不同做适当修改,但是鉴于PCT的种种优势,一般都是推荐客户采用PCT方式,但是如果客户要求比较明确的话,也可以采用巴黎公约的途径。因此,对于内到外的涉外专利代理人,重要的就是要十分了解世界上几个主要经济体的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制度,好为客户做佳的安排,在委托国外当地所进行申请的时候,在OA阶段外所都会给出答复和修改建议,这时候就要代理人向客户做出解释和分析,以便客户了解当地的专利制度做出选择,如果要节约经费的话,代理人就要向外所给出完整的意见陈述。
      再说外到内的情形,基本上就是把上面的情况反过来做,外国客户通过巴黎公约或者PCT途径在中国申请,有些时候还包括在香港的申请,在把国内的审查意见发给外国的直接申请人或者律所的时候附上答复建议,外国申请人或律所会把主要的修改和意见陈述发回来,这时候代理人再翻译整理成完整的意见陈述交到果汁局去。对于外内专利代理人的另一项主要的工作就是新申请的翻译,国外客户通常会给代理人提供外文的原始申请文件,只有少部分会提供中文版,这时候专利代理人就要将其翻译成中文或者对国外客户提供的中文文本进行校对,翻译的过程和普通的翻译也并不一样,为了保证申请内容的一致性,专利代理人往往都采用直译的方式,这时候就不仅需要娴熟的外文语言能力,还需要同样十分重要的中文表达能力,来避免由于语言习惯造成的直译中语言逻辑不通的情况。